广西强化工程质量治理 未签终身责任承诺书不得开工建设

来源:本站  |   编辑:管理员  |  日期:2015-03-17  |   字体:T T T   |  点击量:2640

3月12日,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召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推进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我区将强化工程质量治理,凡未签署授权委托书和终身责任承诺书的建设单位,一律不得办理监督手续,不得开工建设。2015年全区住宅工程用户平均满意度要提升到75%以上。

    会议全面总结我区自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取得的工作经验、当前存在的问题,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杨绿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2014年9月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自治区住建厅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起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责任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投诉举报等十项配套制度,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和各层级监督检查行动。去年,全区共有3个工程获“鲁班奖”,6个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16个项目获评为全国3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根据部署,2015年,自治区住建厅每半年将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内部协调会,总结先进经验,解决遇到的难题;至少组织一次全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业务培训学习,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水平;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抽测,抽测对象侧重于县域工程;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市、县,自治区住建厅将视情况进行警告、通报批评或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2015年凡未签署授权委托书和终身责任承诺书的建设单位,一律不得办理监督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各地要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与安全生产“严管重罚”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每3个月对本辖区内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列入“严管重罚”名单的工程每月巡查一次,加大对县域工程的抽查数量和监督频率。(黄剑铃 钟国伟 韦清耀)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上一篇:自治区住建厅约谈42个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滞后市县

下一篇:广西棚户区改造拟实施“以购代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