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拳出击整顿建筑市场

来源:本站  |   编辑:管理员  |  日期:2016-06-09  |   字体:T T T   |  点击量:2710

“楼脆脆”、“墙倒倒”的事故在全国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悲剧上演,自治区住建厅今年上半年对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持续性排查和强有力的打击,让“三包一靠”、“无证施工”违法现象无处遁形,为建筑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检查涉及14市39县 发出停工整改通知75份

    据了解,此次检查内容涵盖了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案件查处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同时对“三包一靠”行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招标文件范本制度、重大危险源监管、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此次共检查了14个设区市以及所辖的39个县(市、区)共随机抽查了134个在建项目,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75份、隐患整改建议书59份。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36个、商品住宅工程59个、公共建筑37个、学生公寓1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个。工程总建筑面积556.97万m2,工程总造价92.01亿元。

    本次检查除了严格执行《厅本级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试行)》(桂建管〔2016〕17号)外,对还对所有受检项目发出了整改指令,其中责令停工整改比例为55.97%。此外自治区住建厅还召开了14场检查反馈会,所有专家反馈意见和点评均以PPT形式展示,图文并茂,直观明了,提高了主管部门和企业对存在问题的认识,也促使整改工作更顺利、更彻底。
据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相较往年内容更加全面、细致,检查力度更加严格,处罚更加严厉,因此查出的问题也相较多,凡是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的均要求进行彻底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 较两年前明显规范

    据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全区大部分设区市、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对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招投标等建设过程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基本到位,案件查办、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能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

    此外,全区绝大部分地区履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职能基本到位,未发现超资质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现象。绝大部分地区认真执行了2014年版招标文件范本,绝大部分地区认真执行了“开标刷卡、中标锁卡”制度;所检项目均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发现恶意不退还现象。

    检查还发现,全区建筑市场秩序较两年前明显规范,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三包一靠”违法行为查出率明显下降;企业加强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及票据管理、工程分包合同及资金管理,总部管控能力明显增强;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两书一牌”制度执行较好,新开工工程“两书”的执行率达到100%,新竣工的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的执行率达100%。

    同时全区各市还能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的工作要求,签订责任状分解年度工作目标,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严管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项目整改不落 实全区通报批评

    然而在检查中无证施工现象依然突出,个别项目还涉嫌挂靠以及违法分包行为,一些项目还存在不具备招标条件而实施招标、施工、监理人员不在场履职等情况。
针对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执法文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对涉嫌存在“三包一靠”行为、涉嫌无证施工、拒不整改的33个工程、39家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对提交了整改报告但施工现场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仍未消除,或者虽然提交了整改报告但仍然有3条及以上质量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施工、监理单位,视为整改不落实,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责令继续整改,同时暂停其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30日,并锁定上述施工、监理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针对明显履职不到位的执业人员,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的,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暂停其在广西执业资格90日,停止执业期间,将锁定上述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同时责令上述人员目前所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更换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

    据悉,自2014年9月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住建厅一共督办督查案件103起,其中立案83起、完成处罚59起,共处罚金1132.61万元。(陈芊洁)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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