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1日从全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广西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据悉,为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节能效率,广西颁布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新建建筑节能在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工程设计等环节上有了明确规定,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建筑节能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各设区市均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筑节能监管力度逐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断提高,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基本达到98%;施工企业大部分能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筑节能指标基本满足设计要求;监理单位监管作用逐年提高,基本能够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及标准施工;检测机构建筑节能检测水平逐年提高。
会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位。住建厅副厅长杨绿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绿峰强调,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建筑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的关键环节,狠抓建筑节能工程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要建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管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建筑节能质量通病专项整治;要加强领导,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服务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设计内容,完善质量管理机制,认真开展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明确建筑节能主要技术参数及指标;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要求各设区市在每季度末将本辖区内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项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监控与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强化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加大建筑节能质量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建筑节能质量合格达标。
南宁市、柳州市、宾阳县代表介绍了本地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工作经验及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工作体会,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讨论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的通知》(初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民用建筑保温工程限制使用无机保温轻集料保温砂浆的通知》,重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的方法和措施展开讨论。 (潘兮 潘荣海)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