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安全生产“十不准”

来源:本站  |   编辑:管理员  |  日期:2019-03-18  |   字体:T T T   |  点击量:2754
一、高处作业“十不准”
1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
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
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
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
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
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
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
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
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二、施工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脚施工。


3
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
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
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
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
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
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
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10
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
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
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
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
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
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
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
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四、安全行车“十不准”
1
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2
不准私人动用公车,完成任务后严禁车辆不归位、乱停乱放。


3
不准超载、超速、超员。


4
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
不准带故障出车。


6
不准让车不让速,严禁占道行驶。


7
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驾驶车辆。


8
不准(大雾天)事先不请示冒险驾驶车辆。


9
不准与乘车人闲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0
不准强行超车、变道和繁华地段超车。

五、电焊气割“十不准”

1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
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
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不割。


4
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
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
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不割。


7
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
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
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
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六、起重作业“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
歪拉斜挂不吊。


6
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


7
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


8
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七、电气安全“十不准”
1
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
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
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
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
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
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
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
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
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
八、井下用电“十不准”
1
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2
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
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
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
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
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7
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8
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
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
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九、施工质量“十不准”
1
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2
每一部分项工程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施工。


3
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4
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必须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5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使用。


6
砂子,碎石没有过筛,冲洗,不准使用。


7
水泥、钢材,砖等建材,未经化验或试验,不准使用。


8
严格材料配合比,不准施工现场不计量。 


9
砼施工时,不准在钢筋上行走或推车。


10
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任何劳动保护的人中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十、安全用电“十不准”
1
不准在高压电线下打井,防止井管碰高压线造成用户死亡。


2
不准在电线下面盖房、栽树、种爬蔓庄稼和堆入柴草,防止发生火灾及人身触电。


3
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防止触电。


4
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取土和在电杆上拴牲畜,防止造成倒杆断线以至人畜触电。


5
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防止触电。


6
不准在电线下面放风筝、上杆掏鸟和往变台、电线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弹打鸟,防止损坏电气设备和触电。


7
不准在电线上悬挂各种铁器、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特别是晾衣铁线要与电线保持距离,以防磨破电线时电伤人。


8
不准在架空线下扬鞭,社员抹房勿碰电线,拖拉机耕地勿碰拉线,以防触电。


9
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村民用电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


10
不准私设电网和用电打渔,要杜绝一切窃电行为,对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一、宿舍防火“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卧床吸烟,乱扔烟头。


3
不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4
不准在宿舍及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
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设施。


7
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
不准擅自改动电气线路和电源设备。


9
不准离开宿舍不关电源。


10
不准故意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厂车作业“十不准”
1
不准无证驾驶。


2
不准车辆带病作业。


3
不准在大灯失效时进行夜间作业。


4
不准酒后驾车。


5
不准单手拖把连续行驶。


6
装载货物不准超宽、超长、超高、超重。


7
在厂区道路,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km/h。


8
不准未拔钥匙,擅自离开车辆。


9
不准疲劳驾驶。


10
不准急刹车、急转弯或超车时不打转向灯、不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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